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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年6月1日星期四

法庭的文件


有日牛爸遞了一封高等法庭的文件給牛媽,問:一返黎比人告?原來牛媽被電腦抽中做陪審員。跟住牛媽家姐同日又一齊收到,牛媽跟家姐英文名差一個字,真巧合,仲有第二輪遴選,有朋友試過,如果穿得牛記笠記,必定out出局,為盡市民義務,若有機會及時間,定必出席見識囉。


10 則留言:

  1. 澳門好似無這種事?還是我唔知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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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澳門不是英美法系,所以是沒有陪審團制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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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真係難得的機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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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抽中你, 就好彩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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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5. 有機會梗係去見識見識啦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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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6. 海膽頭,燈膽頭 & 意粉仔2006年6月2日 下午3:32

    好機會!知唔知咩案架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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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7. 從前我也被抽中一次,後來又來函說不需要,當時我放下心頭大石,因為我怕自已感情用事比錯决擇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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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8. Chris, 海膽頭,沙莉,敏敏敏,緣份,momo,Alice---重有第二輪遴選,未必選中我,難得有機會都會試下,我會持中立態度,香港冇死形,唔怕,香港跟Macau法制可能有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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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9. 有咁既機會好好喎,又會同牛家姐一齊被抽中咁轎~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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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0. VanessA--真喺幾巧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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